杭州追债公司调解唐某因本次事故造成吴某死亡所产生的损失,自愿承担赔偿金额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,往往给涉事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痛,也极易引发尖锐矛盾。当法律责任与经济现实激烈碰撞,如何避免“案结事未了”,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智慧。调解协会近日圆满处理一起交通致死案,为死亡赔偿类纠纷提供了情法交融的解题样本。
案例背景:
悲剧后的责任与困境
2025年5月14日15时许,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吴某行驶至新中镇某路段时,因操作不当与路边护栏发生碰撞,造成吴某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唐某多次主动联系受害者家属表达歉意,但面对法定巨额赔偿,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。受害者家属沉浸在悲痛之中,赔偿诉求与现实困境形成尖锐矛盾,双方陷入了僵局,矛盾亟待化解。
矛盾激化,调解及时介入
事故责任明晰后,赔偿问题成为焦点。受害者家属主张合法权益,唐某虽多次主动联系家属表达歉意并尽力协助,但其有限的赔偿无法满足法定赔偿要求。巨大的经济压力与失去亲人的痛苦交织,使双方分歧难以弥合,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深层次冲突。
旌阳区调解协会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情况后,主动介入。经研判认为,此案需在依法厘清责任的基础上,充分考虑肇事方的实际履行能力,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,避免矛盾激化
多轮协调,寻求利益平衡点
调解初期,双方立场差异明显。为打破僵局,调解员采取“背靠背”方式,分别与双方单独进行沟通疏导。一方面,向受害者家属说明唐某积极认错、努力筹款的态度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;另一方面,向唐某及其家属释明法律规定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。
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地实际赔偿标准,耐心细致地为双方计算、分析赔偿数额。经过多轮沟通协调,调解员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,引导双方正视现实,逐步缩小分歧,寻求平衡点。
协议达成,情法交融获谅解
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,双方最终于2025年7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:唐某因本次事故造成吴某死亡所产生的损失,自愿承担赔偿金额。协议明确,款项支付完毕后,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终结。
尤为重要的是,在调解过程中,唐某及其家属诚恳的态度和积极的赔偿意愿,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理解。受害者家属在《谅解书》中明确表示,鉴于唐某对事故的深刻认识、积极的善后处理以及家庭经济困难仍尽力赔偿的情况,对其过失行为予以谅解,并请求司法机关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唐某的刑事责任。
锦旗致谢,彰显调解公信力
协议顺利履行后,唐某及家属向协会赠送了锦旗,表达对调解员依法、依理、依情妥善化解纠纷,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的感激之情。这面锦旗不仅是对调解工作的肯定,更是对“以调促和”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有效的印证。